10月26日上午,珠海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吴学艇带领严文静、梁嘉茵、郑城锋一行4人莅临广东格高律师事务所交流座谈。我所主任许浣玲、支部书记黄凯桦等一行6人热情接待了吴院长一行,在许主任的带领下,来访嘉宾参观了我所并在会议室开展了座谈交流会。
座谈会上,吴院长详解介绍了珠海国际仲裁条例产生的背景,该条例引入了一些国际化的仲裁机制,包括临时措施、紧急仲裁员等,在全国都是首创。随后,案件受理中心副总监严文静从仲裁院机制体制、金融仲裁特别规定、建立诉裁协调机制、涉港澳案件情况、珠澳仲裁深度合作区等5个方面介绍了珠海国际仲裁院。最后,双方就关于仲裁内部上诉机制、约定适用法律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通过本次交流,我所对商事仲裁又有了更全面的认知,希望双方能够更好地服务商事主体、服务经济发展,共同推动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在当事人中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