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满中秋,格高情深:格高所中秋寄语

发布时间:2026-09-25 00:00  5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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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月色最明夜,千里人心共赏时。”又是一年中秋至,三天的小长假让不少人得以千里奔赴,只为与父母亲人围坐一桌,赏一轮皎洁明月,品一口香甜月饼。在这万家团圆的温馨时刻,广东格高律师事务所向每一位正在归途或已与家人团聚的朋友,致以最诚挚的中秋祝福!

中秋节的渊源,可追溯至古老的天体崇拜。《礼记》载:“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早在先秦时期,已有帝王春分祭日、秋分祭月的礼制。农历七、八、九三个月合称“三秋”,八月十五恰居其中,故名“中秋”。到了唐代,那轮曾专属皇家祭仪的明月被迎下神坛,走进了人间的诗酒风流——白居易吟“三五夜中新月色,二千里外故人心”,张祜叹“一年逢好夜,万里见明时”,中秋由此从士大夫的雅致风尚逐渐走向大众。真正让中秋走进千家万户的是宋人,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描摹了北宋中秋盛况,吴自牧在《梦粱录》中记载南宋杭州“虽陋巷贫窭之人,解衣市酒,勉强迎欢,不肯虚度”。更重要的,是这一时期月被赋予“团圆”的意味,苏轼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将团圆升华为超越时空的旷达情怀。

关于中秋,还有那些代代相传的动人故事。嫦娥奔月,后羿从王母处求得不死药,嫦娥为护药吞服,飘然升天,后羿只能在月圆之夜遥望月宫寄托思念。吴刚伐桂,月宫桂树高达五百丈,吴刚每砍一斧,斧起而树创伤即合,日复一日,永不停止。玉兔捣药,三仙化老人求食,兔子舍身跃入烈火,神仙感动,将其送入月宫。这些美丽传说,承载着人们对团圆、坚守与奉献的向往。

中秋之意,在于团圆,更在于坚守。对于格高人而言,这份坚守恰与律所“格物敬事,德厚品高”的理念一脉相承。“格物”出自儒家“格物致知”,要求我们穷究法律真理;“敬事”意为以恭敬、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份委托;“德厚品高”则是法律人立身处世的根本。正如中秋明月普照万家,法律之光也守护着社会的每一寸土地。格高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诚信敬业的价值观,把客户委托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去做,将工作当作生活的一部分,让工作充满激情,让生活更加精彩。即便中秋佳节,仍有格高律师伏案疾书、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奋战——这是我们坚守的方式,也是我们对社会最深沉的祝福。


图片祝福祖国,愿山河无恙,法治昌明,月圆人圆家国共圆。


思念亲人,愿天涯此时,共赏明月,虽千里之隔而心不曾远。

感谢社会各界,感谢客户朋友的信任与托付,感谢家属的默默付出,感谢每一位与格高同行的伙伴。格高所会想客户之已想,能想客户之未想,让每一位信任我们的朋友都能心无旁骛地奔赴自己的明月。

月光所照,皆是故乡;脚步所至,皆有担当。广东格高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恭祝大家中秋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