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8月,国务院及各部门密集出台多项重要政策:一揽子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为《生态环境法典》实施铺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来施行20余年来又一次重要修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全面修订,《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重磅发布,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就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招商引资、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等作出部署。
一文速览,并附格高律师专业解读——
政策速览
一、国务院令第84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12部行政法规、废止3部行政法规,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二、国务院令第84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
三、国务院令第842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
四、中办、国办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2026年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十五五"行动计划》,教育部等七部门启动实施。
六、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新一代通信网建设、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等工作。
七、部门文件——商务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的实施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印发《物流网建设实施方案》等。
格高律师点评:
(点评人:格高所创始合伙人陆星州)
8月的政策图谱有一条清晰的主线:立法成果向制度实践加速转化。上半年《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后,配套法规清理随即落地;住房、知识产权、干部问责等领域的规则也在同月密集更新。这些变化看似宏观,实则与企业经营、职工权益乃至每一位公民的"钱袋子"息息相关。本人从中选取四个最具法律意义的事项进行解读。
01、一部法典引发的"立改废":生态环境法制的系统重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为保障法典全面有效实施,国务院以第843号令对相关行政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对12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3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一)修改重在"衔接"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12部法规中,凡援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单行法之处,统一修改为援引《生态环境法典》,确保法律体系逻辑统一、规则协调。
(二)废止重在"除旧"
《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3部施行数十年的法规整体废止,其制度功能已由生态环境法典吸收。
(三)罚款标准实质性加严
此次清理并非简单的"改个名字",多处罚则大幅加严:
重点条款:《地下水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罚款上限由"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提高至"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期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限期内仍未完成清缴的,按市场交易均价的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产整治;《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擅自倾倒、焚烧污泥情节严重的,罚款上限提高至500万元。
排污企业、重点排放单位、环境监测机构均应对照新罚则开展合规体检,尤其是碳排放数据与配额清缴、污泥处置、监测数据真实性三个高风险领域。
02、公积金条例大修:从"买房才能用"到"住有所居皆可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1999年施行以来历经数次修改,此次修改力度可观,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核心变化有三:
(一)提取情形大幅扩容
重点条款:修改后的第二十四条将可提取情形细化为九项,新增"支付房租""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三种情形,并保留了"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这一兜底条款。
过去"重积累、轻使用"的公积金,正在向"取之于房、用之于居"转变。租房群体、老旧小区住户的获得感将直接提升。
(二)贷款审批提速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贷款决定的期限,由原来的15日压缩至10日;提取决定仍为受理后3日内作出。审批效率的提升,配合提取范围的扩容,将显著改善资金使用体验。
(三)制度安全与运用空间同步拓展
修改后的条例明确公积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增值收益可投资范围由国债扩展至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贷款利率由国务院决定;缴存比例下限维持5%不变。此外,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按国家规定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预算中列支——用人单位的缴存义务没有松动,欠缴、少缴仍属违法。
03、权力问责与知产保护:两份文件的"一收一放"
(一)《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终身追责落地
与843号令"改法规"相呼应,中办、国办印发的这份《办法》管住的是"关键少数"。相较2015年版本,此次修订有四个要点值得注意:
其一,适用范围扩大。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各类开发区领导成员,以及国有企业及其内设机构、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均参照执行——国企管理者的环保责任被明确纳入问责射程。
其二,追责情形细化。对盲目决策突破生态保护红线、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不配合督察、干预司法、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情形逐一列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应赔尽赔"落实不力亦可问责。
其三,终身追究入规。不论责任人是否已调离、转岗、提拔、离职或退休,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均须追责。
其四,防止问责泛化。明确要求结合历史成因、后果影响等准确认定责任,并赋予被追责干部申请复审复核、申诉的权利。
(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芯片知识产权保护升级
这部2001年制定的条例时隔25年全面修订,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亮点集中在四处:
第一,保护范围与时俱进。明确对集成光子、量子等功能的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可以依照条例予以保护,回应了产业前沿需求。
第二,登记制度精细化。独创性声明须指明设计区域、设计要点及相应功能;布图设计自首次商业利用之日起2年内未申请登记的,不再予以登记;未经登记不受保护。
第三,侵权赔偿引入惩罚性机制。
重点条款:第四十六条: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获利确定;难以确定的,参照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上述数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并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开支。
第四,权利行使与滥用规制并重。转让须登记生效、许可须3个月内备案、可办理出质登记;同时明确申请和行权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滥用专有权构成垄断的依照《反垄断法》处理,并保留了公共利益的非自愿许可制度。此外,职务布图设计的发明人有权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获得奖励报酬,企业应同步完善内部激励制度。
重点提示
8月这一揽子政策,有三个时间节点必须记牢:8月15日(843号令已施行)、9月20日(公积金条例施行)、10月15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施行)。据此,我们建议:
一是排污与"双碳"重点企业立即开展环保合规复查。对照加严后的罚则,核查碳排放配额清缴、监测数据管理、污泥及固废处置流程,环境监测机构尤须防范"数据失真"的高压线。
二是用人单位开展公积金缴存自查。提取政策放宽的同时,缴存义务并未松动,未足额缴存的用人单位应利用窗口期主动补正,避免职工投诉与行政处罚风险。
三是半导体、光电、量子计算相关企业尽快布局布图设计登记。新条例施行在即,已商业利用的布图设计注意2年登记时限,重要设计应在上市前完成登记;同时排查供应链侵权风险,善用惩罚性赔偿条款维护权益。
四是国企与开发区管理者关注"参照执行"的问责新规。重大涉环保决策前进行合规论证、留痕管理,是防范终身追责风险的最有效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