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部法典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入体系化、法典化的全新时代。法典施行前夕,广东格高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陆星州律师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浙江湖州举办的全国律协生态环境法典培训班,与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生态环境领域骨干律师代表一道,深入学习法典精神,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一、生态环境法典:筑牢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基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8月15日起施行。法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是筑牢美丽中国法治基础、护航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制度成果,是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世界法典文明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作为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法典体系宏大、内容丰富。法典不仅将全国生态日上升为法律规定,更将2026年8月15日确定为正式生效日。法典的颁布实施,对于依法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法典必将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注入强大的法治动能,以法典施行促进美丽中国从目标变为现实。同时,法典积极回应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全球生态治理需求,充分展现了负责任的大国担当,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立法范例。
2026年7月23日至27日,由全国律协主办、全国律协环资委和浙江省律师协会承办的全国律协生态环境法典培训班,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浙江湖州顺利举办。本次培训立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邀请深度参与法典编纂的立法专家、资深法学学者、一线实务专家授课,搭建立法、学术、实务三维交流平台。

培训课程体系全面、内容扎实,围绕法典立法原意、制度逻辑、办案实操难点开展系统讲解。孙佑海教授讲授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环境法典的表述与实施”;付莎处长系统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总体设计”;刘长兴教授、李军强副主任、霍志剑副主任、马海军副主任分别就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进行了法典精讲。课程还聚焦企业绿色转型、生态资源价值转化、环境合规风险等现实问题深入分析。


作为广东格高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陆星州律师全程参加了此次培训。在培训中,陆星州律师与来自全国各地的140余名律师深入交流,围绕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办理环境类案件的新思路、新方法展开研讨,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典制度逻辑与规范要求的精准把握。
陆星州律师表示,此次培训收获颇丰,不仅全面系统地理解了法典的框架体系和核心内容,更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法律服务领域蕴含的巨大机遇与挑战。法典时代,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规定,更要具备跨领域、系统化的法律服务能力。作为专业法律人,要以专业立身,加快形成法典时代的系统化法律服务能力,立足各地产业特点和生态环境法治需求,提供契合实际的体系化法律服务方案。
三、走进余村:从“卖石头”到“卖风景”的绿色蝶变
培训期间,全体学员走进安吉余村开展现场教学。余村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来到余村考察,首次提出了这一科学论断。

曾经的余村依靠开矿采石、兴办水泥厂一度成为“首富村”,但也付出了沉重的生态代价——“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2003年,余村痛定思痛,逐步关停矿山和水泥厂,走上了艰难的转型之路。在“两山”理念指引下,余村用十年时间完成生态修复,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绿色农业等绿色产业。如今,余村饮用水、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约360天,森林植被覆盖率达90%以上。昔日废弃矿坑变身为网红打卡地,村集体收入从2005年的几十万元增长至2024年的2205万元,村民人均收入跃升至7.48万元。余村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国家4A级景区以及首批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等称号。


站在余村村口镌刻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巨石前,陆星州律师深受触动。余村的实践生动证明: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促进、共生共赢的。这一理念与《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精神高度契合——法典正是以法治力量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理念变为制度、从制度化为实践。
广东格高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专业、专注、极致的服务理念。陆星州律师作为律所首席创始合伙人,执业二十年,在环境与新能源、企业合规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法典时代,格高所将持续在生态环境法律领域做专做细:一是做好法典宣传贯彻工作,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法典精神,助力法典落地实施;二是为企业提供环境合规、绿色转型等专业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在法典框架下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积极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新型业务,以高质量专业服务回应绿色合规新需要;四是加强跨区域同行交流,共同提升律师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整体质效。
《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是机遇,更是责任。广东格高律师事务所将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心怀“国之大者”,做法典实施的有力推动者,以专业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