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购买满2年的普通住房,总价500万元,按旧政策可能需要缴纳约25万元增值税,按新政策这项税负直接归零。今天开始,这项政策开始实施。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同时,对于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销售,增值税征收率由原来的5%下调至3%。 新政策将北上广深也纳入满2年住房销售免征增值税范围,这标志着全国住房增值税政策的统一。 一、 政策发布
财政部、税务总局12月30日正式对外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这被视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 政策核心是“满二免增值税”,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相比之前5%的税率有所下调。 这一新政今天(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将取代原有的相关规定。 二、 核心调整
新政策对个人住房增值税政策进行了双重优化,包括降低短期交易税率和统一全国免征标准。 自2026年1月1日起,销售购买不足2年住房的增值税征收率从5%降至3%。同时,将北上广深正式纳入满2年住房销售免征增值税范围。 这两个调整意味着,无论是降低短期交易的税负,还是统一全国的政策标准,都让住房交易成本显著下降,同时减少了区域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明确将“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排除在外。这意味着新政策主要针对普通个人家庭住房交易,而非商业性质交易。 三、 影响人群
新政策将对几类人群产生直接影响。改善型住房需求者受益最为明显,通过“卖旧买新”可以节省大量增值税,从而有更多资金用于置换更大或更好的住房。 对于有多套房产的家庭来说,新政策降低了调整资产配置的成本,使家庭能够更灵活地处置长期持有的房产。 短期投资者和开发商则面临双重影响:一方面,持有不足2年的房产交易税率降低,减少了短期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随着更多存量房进入市场,新房销售可能面临更大竞争。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表示,此次调整既降低了住房交易环节成本,又通过统一政策标准营造了公平市场环境,有助于一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 四、 操作指南
政策明确,个人销售住房的持有时间按购买时间起算,满2年即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2026年1月1日前已完成住房销售但尚未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情况,符合新政策的也可按新政策执行。 这意味着如果个人在今年1月1日前卖出了购买满2年的住房但尚未缴税,今天起可以申请按新政策免征增值税。 实际操作中,纳税人需向当地税务部门提供房屋购买合同、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以确认房产持有时间是否符合“满二年”标准。 五、 新旧对比
新政策与原有政策相比有几个明显变化。根据,原有政策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新政策一方面将销售购买不足2年住房的增值税征收率从5%降至3%,另一方面将北上广深纳入满2年住房销售免征增值税范围。
以一个价值500万元的住房为例,按旧政策,如果持有不足2年出售,需缴纳25万元增值税;按新政策,同样情况下只需缴纳15万元,节省10万元。
对于持有满2年的住房,在北上广深销售时,由原来的需要缴纳增值税变为免征,对于高价房产来说,税负减免可能高达数十万元。
这项政策调整,无论是对于计划“卖旧买新”的普通家庭,还是对考虑调整资产配置的多房家庭,都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减负政策。
随着这项政策今天正式生效,原来分散在不同区域、不同税率水平的住房增值税政策将实现全国统一,促进住房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附《公告》原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现将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