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珠海,阳光和煦。12月17日,广东格高律师事务所迎来了一位特别的客人——江苏锦祥律师事务所主任林刚律师。这场跨越千里的专业交流,为格高带来了长三角地区律师行业的宝贵经验,也开启了两地法律人深度对话的窗口。
12月17日上午,林刚主任在格高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陆星州律师等人的陪同下,参观了格高所高雅的办公场所、现代化会客室及高档大气的会议室。
本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陆星州律师介绍了本所的党建宣传栏:格高所“重走长征路”活动计划用5-8年时间重走中央红军路线,目前已行至湘江边。重走长征路过程中,学习红军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的精神,研究沿途历史名人文化,体验中华传统美食、饮食文化。
关于格高所“格高”二字的来源,陆星州律师介绍道:“格高谐音Gog,英文原意是“元首或首领”,寓意我们努力成为法律界的领先者;所名及文化标语'格物敬事,德厚品高'由国家一级书法家题写。‘格物’出自儒家 ‘格物致知’,本义是推究事物本质;‘敬事’意为以恭敬、严谨的态度对待事务。‘’德厚’强调以道德为底色坚守原则。‘品高’指品格高尚、境界高远。”
陆星州律师还介绍了格高所无纸化办公的优势:格高所设有多功能办公系统(触控式会议平板一体机),可画图、写字、制作表格,并且支持扫码保存内容带走。格高所从2017年开始使用Alpha进行案件管理及日常业务操作,是Alpha天使用户,在法律事务智能化、数据化、科技化方面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走在时代前列。
随后的双方围绕律所管理、专业化建设、青年律师培养、区域法律服务市场特点等话题展开了深入探讨。林刚主任分享了锦祥律师事务所在多个专业领域的深耕经验,以及长三角地区法律服务市场的最新动态。
此次交流不仅是两家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对话,也是长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两大经济区域法律服务经验的交流。两地法律市场各有特色,但律师行业追求专业、服务客户的核心是一致的。在法律服务日益跨区域化的今天,加强各地律所之间的交流合作尤为重要。
这次交流活动不仅加深了格高律师事务所与长三角地区同行的相互了解,也为律所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格高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保持开放的态度,与全国各地优秀律所开展交流合作,不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两地法律人,同行专业路。一次交流,开启的可能是长久的友谊与合作;一次对话,孕育的可能是行业的创新与进步。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这样的相遇与对话,正汇聚成推动行业前行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