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扬帆,改革破浪——广东六市绘就海洋经济创新路线图

发布时间:2025-11-15 00:00  70人浏览

向海图强,广东正以改革之笔描绘深蓝新画卷 近日,广东省委深改委印发通知,正式启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汕尾和湛江六市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这标志着广东在全面建设海洋强省的征程上迈出关键一步,一场向海而兴的深刻变革正在南海之滨蓬勃展开。 作为海洋经济总量连续30年居全国首位的海洋大省,广东海洋生产总值在2024年率先突破2万亿元大关。此次试点聚焦六市特色优势,旨在通过差异化探索,为全省乃至全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开辟新路径。


PART 01六城联动,构建陆海统筹新格局

广东此次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打破了过去“撒胡椒面”式的同质化发展模式,转而追求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新路径。 广州、深圳作为双核引擎,肩负着引领全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重任。广州定位海洋创新发展之都,正加快构建以南海海洋科技创新中心为核心的科研集群。 深圳则瞄准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目标,扎实推进海洋大学、国家深海科考中心、海洋博物馆等重大涉海项目建设。 珠海、汕头、汕尾、湛江四城则依据自身资源禀赋,建设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珠海依托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聚焦海洋科技创新和海洋高端装备制造。 湛江则凭借其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和深海养殖产业。 各试点城市将形成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海洋经济新格局,共同构筑广东海洋经济发展的多点支撑体系。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最近审议通过的《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从法治层面为这一格局提供了坚实保障。PART 02科技引领,培育蓝色经济新动能

海洋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科技创新。广东此次试点将海洋科技创新置于核心位置,着力破解科技对产业牵引不足的瓶颈。 在平台建设上,广州、珠海、湛江三地共建的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已取得显著进展,其中广州实验室成功进入国家实验室体系。 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等“国之重器”正加快建设。 在技术攻关上,广东已组织实施“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及资源保护与利用”等专项,在天然气水合物随钻测井、深海光学AUV装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珠海更是推出“蓝色动力”十条措施,引导企业开展海洋技术升级改造,单个项目每年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奖励。 培育涉海科技企业已成为广东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关键抓手。截至2023年底,广东已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27000家,其中涉及船舶制造、海工装备等领域的超470家。 这些企业正成为提升海洋高端装备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水平的中坚力量。PART 03产业赋能,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海洋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双轮驱动。广东此次试点着力推动海洋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迈进。 在海洋新兴产业方面,广东正挺进深海装备,深耕蓝色药库,扬帆绿色智能船舶。珠海支持海洋领域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海洋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同样蹄疾步稳。广东正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以大型养殖工船为主体的“养殖工船+桁架式网箱”等组合式深远海养殖装备。 《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更明确提出支持邮轮游艇、海上休闲运动等业态发展,促进粤港澳游艇互认互通。 在深海资源开发方面,广东正积极推进南海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化进程,研制国产化天然气水合物三维综合试验开采系统,突破相关技术难点。 这些举措将助力广东尽快打造1—2个千亿级产业和若干个百亿级新兴产业集群。PART 04机制创新,破除要素流动壁垒

深化改革是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根本动力。广东此次试点重在创新海洋资源配置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粤港澳大湾区将建立统一的海洋资源交易市场,整合现有各类交易平台资源,依法合规开展海洋资源交易。同时,广东正完善市场化用海配置机制,深化海域海岛有偿使用改革。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明确表示,要不断创新资源要素供给方式,持续深化海岸线占补指标交易、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海洋牧场“标准海”供应等重点工作。 用海审批流程优化正成为改革的突破口。珠海市推出“标准海”供应,用海审批同步核发海域使用不动产权证和水域滩涂养殖证,对符合现代海洋牧场及重点海洋项目规划,连片聚集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可“打捆”开展环评,实现“拿海即开工”。 广东还积极探索海洋碳汇机制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研究海洋碳汇,有效增加海洋金融服务供给。这些制度创新将为海洋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PART 05开放合作,构建内外联通桥梁

广东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始终坚持开放理念,构建内外联动、互利共赢的海洋合作新格局。 在国际合作层面,广东成功举办2023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为海洋科技创新、资源开发和海洋领域国际合作带来新机遇。厦门也依托东亚海岸带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网络(PNLG)、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等平台,统筹办好厦门国际海洋周。 粤港澳海洋合作是广东独有的优势。《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明确规定,支持广州、深圳等沿海港口城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共同推进世界一流港口群建设。 深化与港澳在海洋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合作,支持横琴、前海、南沙、河套在海洋领域市场准入、产权保护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 广东还加强与周边沿海同级人民政府在港航、渔业、旅游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建立更广泛的海洋经济合作网络。 这种开放合作的姿态,将使广东更好地融入全球海洋经济体系,提升国际竞争力。 向海而兴,广东正以六市试点为支点,撬动整个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随着改革步入深水区,广东的海洋经济正从“大”到“强” 转型,从传统粗放用海向精细化、智能化管理转变。 珠江口波涛汹涌,南海潮涌澎湃。广东这片热土上,一场关乎未来竞争力的蓝色变革正加速推进,一个充满活力的“海上新广东”崭新画面正在我们眼前徐徐展开。


附《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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