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新规,洗钱监管再升级

发布时间:2025-10-30 11:26  283人浏览

反洗钱新规落地,金融机构迎更严监管挑战。

2025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25〕第10号),这一决定已自2025年9月1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行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修订主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央行对涉及反洗钱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2件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并废止1件规章。 新规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整与强化,预示着我国反洗钱监管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监管范围扩大新修订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最显著的变化是扩大了履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机构范围。在原有金融机构基础上,新规明确将理财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纳入监管范围。 同时,新规还规定从事汇兑业务、基金销售业务、保险专业代理和保险经纪业务的机构以及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都需适用本办法。 这一调整实现了对新兴金融业务和机构的监管全覆盖,消除了此前存在的监管空白。

可疑交易监管强化新规对可疑交易的监测与分析提出了更高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对通过交易监测标准筛选出的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并记录分析过程。 对于不作为可疑交易报告的情况,金融机构必须记录分析排除的合理理由;对于确认为可疑交易的,则需在报告中完整记录对客户身份特征、交易特征或行为特征的分析过程。 新规还要求金融机构在人工分析、识别可疑交易过程中,必要时通过客户尽职调查进一步了解相关客户及交易的风险状况。这一变化意味着金融机构不能再仅仅依赖系统自动监测,而需要投入更多专业人力进行深度分析。

风险管理制度升级修订后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根据经营规模和已识别出的风险状况,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 金融机构需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纳入本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风险管理能够全面覆盖各项产品、业务活动及管理流程。 针对识别的较高风险情形,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强化措施,管理和降低风险,必要时依法采取洗钱风险管理措施。 新规还明确要求金融机构设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信息保存与系统建设新规对金融机构的信息保存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金融机构需按照完整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将相关资料自生成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金融机构还应当建立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以客户为基本单位开展资金交易的监测分析。 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全面、完整、准确地采集各业务系统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确保交易监测工作覆盖所有客户及各项金融业务。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根据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金融机构提供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相关的补充信息,金融机构应当及时提交。

配套处罚与废止规章为配合新规的实施,央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条款也进行了相应修改。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地市分行以上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银行卡清算机构、网络支付清算机构及其他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机构,也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开展交易监测分析、报告工作。 数字人民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与此同时,央行还宣布废止1件规章,进一步精简法规体系。 金融监管法治化进程正在提速。除了本次发布的第10号令,中国人民银行在今年3月还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和《教育储蓄管理办法》2件规章。 央行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也联合废止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一系列法规的调整与更新,共同构筑起更加完善、适应现代金融业发展的监管法律体系。 金融机构需在2025年12月1日前完成相应调整,以符合新规要求。 附《决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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