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进行多项调整,进一步扩大政策享惠面,满足消费者多元化购物需求。新政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自2020年以来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的又一次重大调整,从商品种类、购物人群到提货方式均有优化,有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注入新动力。
01五大调整
本次政策调整涵盖五大方面,从商品范围、购物年龄到受益人群均有重要变化。
商品扩容是本次调整的核心亮点。离岛免税商品范围新增宠物用品、可随身携带的乐器2类商品。
同时,原有品类也得到扩展:“家用空气净化器及配件”类调整为“小家电”类,增加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等。
“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类调整为“电子消费产品”类,增加数码摄影摄像器材及配件、微型无人机。经过此次调整,离岛免税商品由45大类增至47大类,消费者选择更加丰富多元。国内商品入场成为另一大亮点。服装服饰、鞋帽、陶瓷制品、丝巾、咖啡、茶等国内商品将进入离岛免税店销售,并享受退(免)增值税、消费税政策。购物年龄有所调整,将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年龄由年满16周岁调整为年满18周岁,与国际通行规则进一步接轨。
02两类人群受益
新政特别关注了两类人群的购物需求,让免税政策更加普惠。 离境旅客被首次明确允许享受离岛免税政策。离岛且离境旅客是指年满18周岁,已购买从海南离境的机票、船票,持进出境有效证件并实际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这些旅客购买离岛免税商品金额计入其每年10万元人民币免税购物额度,不限次数。岛内居民也获得了新的购物便利。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的岛内居民,在本自然年度内可不限次数购买“即购即提”提货方式下的离岛免税商品。岛内居民指年满18周岁,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者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的境外人士。
03政策效应 从2011年至今,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历经多次调整,免税额度从5000元逐步提高至10万元,商品类别不断扩大,管理方式持续优化。此次政策调整后将有利于扩大离岛免税政策享惠面,增加商品供给,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提升岛内居民获得感。 同时,通过允许国内商品进入离岛免税店销售并视同出口,退(免)增值税和消费税,也将助力国内优质商品走向市场,促进国内产业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公告特别强调海南省人民政府应当切实承担防控“套代购”走私风险的主体责任,体现了在放开限制的同时不忘风险管控的政策考量。
新政实施后,消费者在海南离岛免税店的选择将更加丰富,从满足摄影爱好的数码相机、无人机,到提升生活品质的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甚至为宠物购买用品都能享受免税价格。国内外旅客离境时也能顺便享受免税购物乐趣,岛内居民购物更加便捷。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自2011年实施以来,已成为推动海南旅游消费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引擎。此次调整将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为海南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增添新动力。 附政策原文:
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 为进一步扩大政策效应,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将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称离岛免税政策)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宠物用品、可随身携带的乐器2类商品。将“家用空气净化器及配件”类调整为“小家电”类,增加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等;将“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类调整为“电子消费产品”类,增加数码摄影摄像器材及配件、微型无人机;在“平板电脑”类中增加鼠标、键盘等数码配件。 调整后离岛免税商品共47类,具体品类、购买数量、备注要求见附件,并按此执行。
二、具有离岛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采购国内商品丝巾(附件序号8,下同)、服装服饰(序号12)、鞋帽(序号13)、咖啡(序号23)、陶瓷制品(序号30)、茶(序号40),进入离岛免税店按离岛免税政策销售,视同 出口,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已销售的国内商品,上述经营主体可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具体监管和退税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三、将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年龄由年满16周岁调整为年满18周岁。
四、允许“离岛且离境旅客”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离岛且离境旅客是指年满18周岁,已购买从海南离境的机票、船票,持进出境有效证件并实际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离岛且离境旅客购买离岛免税商品金额计入其每年10万元人民币免税购物额度,不限次数。免税商品品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等,按照附件执行。 离岛且离境旅客在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仅能在机场、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五、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的岛内居民,在本自然年度内可不限次数购买“即购即提”提货方式下的离岛免税商品。政策实施当年,离岛记录应发生在本公告执行之日起(含当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应当切实承担防控“套代购”走私风险的主体责任。 岛内居民指年满18周岁,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者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的境外人士。 六、离岛免税政策其他内容继续执行《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有关规定。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