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划红线,企业维权有圭臬——最高法发布“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5-08-19 00:00  6人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18日集中发布了第二批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5个案例聚焦扣押财物、查封设施、强制拆除等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为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划出“红线”,也为企业依法维权提供了明确指引。




五大典型案例直击执法“痛点”


01  案例一:扣押药品超期两年,监管不能“无限期”

湖南湘潭某中药材行因违法经营被当地市场监管局扣押药品。然而从2021年6月首次扣押直到2023年3月,扣押时间远超法定扣押期限。法院判决确认扣押行为违法,但考虑到涉案药品检测出非法添加成分,未简单判决返还药品,而是责令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此案体现了法院在监督行政违法与保障公共安全之间的平衡智慧。


0案例二:内设机构贴封条,执法主体“不合格”

河南武陟县某塑料制品厂被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检查发现消防隐患后,收到《消防隐患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停业整改,工作人员还直接在电表盒上贴封条导致断电停产。法院二审认定,镇消防中心作为内设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执法行为 “重大且明显违法” ,判决确认该责令停业整改及查封行为无效。


0案例三:文明城市创建不能“强拆有理”

江苏淮安某传媒公司依法取得广告牌设置许可后,当地综合执法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由撤回许可并强制拆除广告牌。关键的是,执法局在拆除前未履行催告、听取陈述申辩等法定程序。虽然因城市规划调整无法恢复广告牌,但法院判决执法局赔偿企业经营损失、残余价值及合理补偿。


0案例四:特许经营设施遭强拆,信赖利益受保护

甘肃定西某文化传播公司投资500余万元建设公交站亭并取得25年经营权,运营多年后却被区住建局以“未经审批、影响市容”为由强制拆除。法院指出,行政机关无视企业多年经营形成的信赖利益,在未履行补偿程序、未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情况下强拆,程序严重违法。


0案例五:柔性执法助企发展

山东东营某润滑油科技公司成立仅半年,因网站宣传不实被区市监局处以2万元罚款。法院审查时发现企业刚起步,网站浏览量极少且已主动整改,遂发出司法建议。行政机关采纳建议撤回处罚申请,改为教育指导,让企业免于“起步即跌倒”的困境。





企业维权五大法律要点

从这些案例中,格高所为企业家梳理出以下关键法律指引:


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临时机构通常不具备独立执法资格。企业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确认其执法权限。


行政强制程序把关:关注行政机关是否履行催告、听取陈述申辩、制作强制执行决定书等法定程序。程序违法同样是企业维权的重要突破口。


强制措施期限监督: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有严格法定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30日)。超期扣押涉嫌行政违法。


信赖利益保护主张:对基于政府许可、协议形成的合法权益,企业可主张信赖利益保护。行政机关变更、撤回许可应依法补偿。


争议解决多元运用:除诉讼外,可善用行政调解、和解等机制。多个案例中,企业通过诉讼外途径最终获得赔偿或参与新项目,实现 双赢多赢共赢 。




法治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最高法此次发布典型案例,传递了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产权、规范行政强制行为的明确信号。行政机关应当认识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 必须与 最规范的执法 相统一。



对于企业而言,这些案例既是维权的“指南针”,也是合规经营的“警示钟”。在行政强制领域,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同样重要,执法的规范性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高法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提供司法保障——让企业 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 不再只是一句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