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掷地有声地部署“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成为2025年最重磅的民生礼包。
短短十一天后,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参照同类型公办园标准减免费用。
政策路径明,三步蓝图清
免费学前教育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有着明确实施路径的国家行动。政策采用三步走战略,科学规划了未来十年的发展蓝图。
试点阶段(2025-2027年):长三角、珠三角率先实行3年全免费,中部省份优先保障残疾、贫困儿童免费入园。
推广阶段(2028-2030年):中央与地方建立分档分担机制,西部中央承担80%费用,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全覆盖阶段(2031-2035年):全国3-6岁儿童享受免费学前教育,普惠园覆盖率超过90%。
国务院意见明确,中央财政根据各省情况按比例分担补助资金,其中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为五档,中央财政最高分担80%(第一档地区),最低分担50%(第三至五档地区)。
育儿账本轻,生育信心增
政策背后是千万家庭的育儿账本。在大城市,民办园年费高达8万元,即使普惠园每月仍需千元以上,远超公办大学年均支出。免费政策实施后,普通家庭每年可省下1.2-2万元,大城市家庭甚至可减负2-4万元。对三孩家庭而言,年省10万相当于一位家长的全年工资。
照亮起点,阻断贫困代际传
免费政策承载着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使命。当前农村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仅为城市的1/3,中西部农村幼儿园师资缺口高达30%。
政策特别强调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的兜底保障。在乌鲁木齐,免费政策已覆盖324所幼儿园,数万农村儿童获得平等起跑线。贵州毕节实施“一村一园”计划,中央转移支付覆盖90%成本,让留守儿童发展指数提高25%。当山区孩子第一次触摸智能教具,当乡村幼儿园响起钢琴声,“起点公平”正从理想变为现实。
质量筑基牢,资金破题新
免费不等于低质,如何保障质量成为关键挑战。政策设计通过三重机制筑牢质量防线:
1.动态成本核算:建立3-5年调整周期的免费标准动态机制,根据物价水平、办园成本变化适时调整补贴标准;
2.师资待遇提升: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3.星级评估体系:未来家长可通过APP监督幼儿园质量。
财政压力不容小觑。全面免费需年投入2000-4000亿元,县级财政自筹比例超60%,西部县市坦言“教师工资都难保障”;民办园面临转型阵痛,河北一些民办园转让广告写:“政府定价每月800,不够付房租水电”;上海高端园则紧急申请“特色资质”求生......北京探索通过“政府购买学位”向民办园补贴1.2万元/生/年,倒逼软硬件升级,这一模式或将在全国推广。
随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幼儿园今年秋季率先挂出“免费入园”的告示,中国家庭的教育账本正在被改写。这场关乎3600万幼儿的普惠革命,承载的不仅是费用的免除,更是一个国家对未来的郑重投资。正如教育专家所言:“免费学前教育的阳光,必将照亮每个孩子的成长之路。”
附《意见》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
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
国办发〔202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按照强化普及普惠、稳妥有序推进、加大政府投入、经费合理分担的原则,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有效降低教育成本,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
(一)免保育教育费对象。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财政部、教育部将统筹考虑学龄人口变化、财力状况等因素,研究适时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四地州等地区在园儿童继续执行现行政策。
(二)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三)财政补助方式。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要密切关注本省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保育教育费实际收费等情况,科学统计全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财政部、教育部参考各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分区域确定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上限,逐省核定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定期对政策实施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研究调整生均财政补助标准,评估周期不超过3年。
(四)财政补助资金分担方式。中央财政根据核定的各省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以及在园儿童人数,按照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核定中央财政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其中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第一档中央财政分担80%,第二档中央财政分担60%,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中央财政分担50%。各档所包括地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规定比照享受相关区域政策的地区按相关规定执行。各省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高出本区域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上限的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承担;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范围超出本意见要求的,可继续执行,超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承担。
三、统筹做好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相关工作
(一)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在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基础上,鼓励各省结合实际,进一步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具体资助内容和资助标准等由各省自行确定。中央财政统筹考虑地方资助政策实施效果等,继续予以奖补,适时研究建立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资助制度。同时,各省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鼓励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经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接受学前教育。
(二)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各省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坚持保基本、保普惠,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明确省以下分担责任,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提升办园质量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省要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分类细化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省域内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等,及时评估、动态调整,与本地区已实施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好衔接。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统筹中央财政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制定地方各级应承担的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资金具体分担办法,落实省域内幼儿园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资金。
(二)加强资金管理。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监控,强化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严禁拖欠教师工资。各省要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拨缓拨国家相关补助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财政部、教育部推动建立长效监督体系,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三)夯实工作基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学籍管理,认真审核在园儿童人数等基础数据,做好与相关部门数据对接、共享和稽核,确保真实准确、不重不漏;强化培训指导,提高幼儿园园长和资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资助管理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办园行为,切实守护好在园儿童身心健康。
(四)做好宣传解读。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长远发展的重要惠民举措,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