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团队“黄金救援37天”又下一城 又一涉诈骗案当事人成功取保重获自由

发布时间:2024-05-23 00:00  451人浏览

经格高刑辩团队创始合伙人许浣玲律师、陈天乐子实习律师不懈努力,检察机关最终采纳我所提出的不予批捕法律意见,公安机关对涉嫌诈骗罪一案的犯罪嫌疑人赫某取保候审。这是我所刑辩团队“黄金救援37天”办理取保成功的又一典型案例。


图片


案情简介:20243月,赫某因贷款逾期未归还被银行起诉。为归还银行贷款,赫某通过网络平台认识白某,白某承诺可以向其发放贷款,双方约好线下见面时间、地点。双方见面后,白某要求赫某提供自己的手机银行登陆密码和支付密码,并打开赫某的手机进行相关操作。白某连续数天操作赫某手机后,赫某见贷款迟迟未到账,再次联系白某时,微信、手机均被白某拉黑。20244月,赫某接到派出所电话,告知因银行卡涉嫌诈骗被网上追逃,赫某于是立即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202449日,赫某正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图片

20244月底,我所接受赫某家属委托,指派刑辩团队许浣玲律师、陈天乐子实习律师负责承办该案。承办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赫某,了解案件情况。经与赫某详细沟通,本所律师认为赫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并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公安机关认为不符合取保条件,不同意赫某取保。随后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对赫某进行逮捕,本所律师认为赫某不构成诈骗罪,无须批捕,不应继续羁押,并及时撰写了书面法律意见提交给检察机关。经与检察机关多次沟通,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赫某也得以重获自由。  

本案中,格高刑辩团队律师运用刑事辩护的丰富经验,精准制定辩护策略,并与嫌疑人、家属、办案机关形成良性沟通,抓住黄金期时机充分表达辩护意见,收获了理想的辩护效果。格高刑辩团队为格高所王牌团队,一贯团队协同作战,善于运用缜密的法律思维以及先进的法律技术产品分析解决案件问题,敢于跳出思维固化下的传统辩护模式,坚持标准化、精细化、有效化的辩护流程,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办理了众多国内、省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