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珠海某商业广场一楼承租两间商铺,从事家居产品销售。由于经营得当,生意异常火爆。负责该商场物业管理的B物管公司认为A公司在一楼销售家居产品,影响了其相关联的2-4楼家具销售,要求A公司对一楼商铺改变经营项目停止销售家居产品。A公司拒绝B物管公司的无理由求后,B公司以A公司违规装修为由,利用其作为商场管理者的优势地位,于2023年12月初开始突然对A公司一楼的两个商铺实施停电,导致A公司无法正常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A公司经多方面协调无效后,无奈之下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广东格高律师事务所接受A公司委托后,指派许浣玲律师和袁春华实习律师负责跟进此案。
基于如此高效地解决了商铺恢复供电问题,A公司对格高律师的专业、负责、高效的执业风格予以高度评价;同时,A公司还特别向秉承司法为民、高效尽责理念的香洲区法院承办该案主办法官和执行局执行法官分别赠送锦旗,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把客户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去做,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就是格高律师事务所的价值观之一。格高律师团队在本案办理过程中的所体现的风格,只是格高律师团队所办理无数成功案件中很普通一个缩影。